(驻太仓首席记者顾志敏 通讯员 王鹏 徐宝)“感谢派驻组为我们澄清问题,接下来,我会全身心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。”太仓市公安局民警钱某、郁某拿到《不实信访事项澄清正名通知书》后,激动不已。
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心无旁骛、聚精会神干事创业,去年5月,太仓市纪委制定出台了《党员干部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办法》,着力为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,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。该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群众举报的内容,进行深入调查及调阅监控后,确认被监督单位的党员履职行为符合要求,不存在违纪违法行为。
“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导向鲜明,在严肃惩戒的同时更要注重关爱激励,理直气壮地为敢于干事创业的好干部保驾护航,不断调动激发党员的积极性。”该市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玉飞告诉记者,根据《党员干部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办法》,经过调查认定举报人反映的内容失实,考虑举报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故意,属于不了解实情导致,为此,一方面向被监督部门进行了反馈,另一方面向被举报的党员发放了《不实信访事项澄清正名通知书》澄清事实,消除负面影响。
据了解,该《办法》共12条,对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进行了界定;对存有违规违纪的诬告陷害者将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,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同时,对经查证确属诬告陷害的,将选择适当方式,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调查结果,及时澄清事实。
“为清白正派者‘撑腰’主要是形成一个鲜明的导向,为会干事、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营造一个‘想干事’的良好氛围,同时,通过激浊扬清,扶正祛邪,积极维护‘山清水秀’的政治生态。”该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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